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一次性告知单
一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有关要求
1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。事业单位法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的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及相关文件、材料。
2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程序是:各事业单位办理年检时,应先用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在网上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并将打印好的报告书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审验后,再送举办单位(主管部门)初验,签署“经审核,同意送交审验”的意见并盖章,再送我局办理年检。
3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内容:
( 1 )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,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、效益、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;
( 2 )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,包括单位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费来源、开办资金等;
( 3 )经费收支情况,包括上年度结余,本年度收入、支出、结余等;
( 4 )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;
( 5 )接收捐赠、资助及其使用情况;
( 6 )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。
二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
1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本和副本 □
2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 □
3、需年检的这一年度年末本单位的资产负债表(必须加盖市会计核算中心或本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负责) □
4、相关资质认证、执业许可证 □
5、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文件、材料 □
6、接收捐赠的文件、材料 □
7、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□
三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应当注意的事项
1、事业单位法人填写的各种表格,应当准确、规范、完整;使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省登记管理机关设计制作的表格,不得自行设计制作;应当从计算机软件中打印出表,用A4纸,不得复印;手写的,应当字迹工整、整洁,不得涂改,不得使用纯蓝墨水、红墨水、铅笔、圆珠笔等不耐久书写材料。
2、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有关文件、材料,应当齐全、有效;应当提交有关文件、材料的原件,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用A4纸复印,且应完整,不得断页复印,并在复印的文件、材料的首页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,以示对该文件、材料的合法、有效负责。
武夷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|